服务地区-山西阳泉
父母健在可通过如下方式立遗嘱:确认符合立遗嘱人意识清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只能处分自己所有的合法财产,不能处分他人财产或非法财产;且立遗嘱的程序需要合法,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立遗嘱人可以随时订立遗嘱。法律依据:父母健在可通过如下方式立遗嘱:确认符合立遗嘱人意识清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只能处分自己所有的合法财产,不能处分他人财产或非法财产;且立遗嘱的程序需要合法,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立遗嘱人可以随时订立遗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回答仅供参考。
服务地区-山西长治
立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服务地区-山西太原
遗嘱应该的写法:应当写明遗嘱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应当写明继承遗产的名称、范围、大小、位置、价值、继承方式等主要嫩日用;由当事人签字并确认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