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计算方式详解2025最新很多人对于这个问题不了解,今天小编整理给大家详细解读一下具体是什么情况。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25最新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个人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其税率根据收入类型和金额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计算方式的详细解读:
一、综合所得适用税率表
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以下超额累进税率表:
级数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元) |
---|---|---|---|
1 |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 3 | 0 |
2 |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 10 | 2,520 |
3 |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 20 | 16,920 |
4 |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 25 | 31,920 |
5 |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 30 | 52,920 |
6 |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 35 | 85,920 |
7 |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 45 | 181,920 |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经营所得适用税率表
经营所得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等。适用以下超额累进税率表:
级数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元) |
---|---|---|---|
1 | 不超过30,000元的部分 | 5 | 0 |
2 | 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 | 10 | 1,500 |
3 | 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 20 | 10,500 |
4 | 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 30 | 40,500 |
5 | 超过500,000元的部分 | 35 | 65,500 |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其他所得适用税率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财产租赁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财产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四、计算示例
以综合所得为例:
全年收入:200,000元。
减除费用:60,000元(基本减除费用)。
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12,000元+住房贷款利息12,000元=24,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200,000-60,000-24,000=116,000元。
适用税率:10%(对应级数2)。
速算扣除数:2,520元。
应纳税额:116,000×10%-2,520=9,080元。
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2025最新
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包括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多个方面,以下是具体内容:
一、基本减除费用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平均到每月即5000元。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专项扣除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三、专项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也按照此标准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5、住房租金: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上述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6、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含)以上父母或者子女均已去世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1500元/月。
7、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方式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按照标准的100%税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父母双方分别按照标准的50%扣除。
四、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
1、公益慈善捐赠: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1。
2、商业健康保险: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3、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企业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五、经营所得扣除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以及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以其每一纳税年度来源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所得,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财产租赁、转让所得扣除
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没有扣除项目,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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