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方案公布后拆迁通常不会少于30日,具体时间没有明确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要求,公示征求意见期不得少于30日,因此拆迁通常要在30日后进行。
一、补偿方案公布后多久拆迁
补偿方案公布后拆迁时间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通常不会少于30日。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明确指出,房屋征收部门需要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市、县级人民政府进行论证及公布,以征求公众意见。这一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
2.虽然没有一个固定的时间节点,但拆迁行动必须在公众意见征求期满后才能进行,且这一期限通常不会少于30日。
二、房屋拆迁补偿的流程步骤
法律快车提醒您,房屋拆迁补偿的流程步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1.规划确定与通知阶段: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会确定拆迁范围,并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
2.征收补偿方案拟定与公布阶段:房屋征收部门会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市、县级人民政府进行论证及公布,以征求公众意见。这一阶段的征求意见期限同样不得少于30日。
3.听证与方案修改阶段:如果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会组织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4.签订协议与拆迁实施阶段: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会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明确拆迁事项的权利义务。之后,拆迁工作会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进行。
这一阶段需要注意的是,拆迁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计算,一般不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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