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军人医保报销比例?很多人对于这个问题不了解,今天小编整理给大家详细解读一下具体是什么情况。
伤残军人医保报销比例?

一、对于六级以上残疾军人:
1、沿海部分发达省市(北京、上海、天津、广东等)予以全部免费的医保待遇;
2、部分省市在医保范围内、按照残疾等级发给不同量的门诊补贴、住院按照80-95%的报销;
3、少部分省市只有住院按照80-95%的报销。
二、对于七级以下残疾军人:
1、沿海部分发达省市(北京、上海、天津、广东等)予以普通职工医保划帐后,自费部分由民政部门报销30-50%。
2、其它省市住院按照80-95%的报销,门诊就是依据普通职工医保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伤残军人住院二次报销政策?
伤残军人住院二次报销政策因地区和级别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来说,国家对于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有专门的规定,由所在医疗保险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账管理。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一、针对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
这类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国家会按照规定予以保障。在医疗保险范围内,他们的医疗费用通常可以得到全额报销。
如果他们参加了医疗保险,还可以享受医疗保险的相关待遇,包括住院报销等。
二、针对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
这部分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如果已经参加了工伤保险,那么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对于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没有工作的则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解决。
此外,如果他们还有困难,地方政府还可以酌情给予补助。
三、二次报销政策
一些地区针对残疾军人还有二次报销政策,即在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还可以再申请一次报销。但具体政策会因地区而异,需要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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