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必大家已经知道新版《民法典》已于2021年元月1日正式生效,这本被称为“生活百科全书”的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文本究竟说了个啥呢?也许还有很多人没有抢到2021修订版,下面我们就从这1260条与14亿人密切相关的条文中选择其中一些“好玩”的条款带大家看下他的“庐山真面目”:
1.问:13岁的小明在偶尔看到妈妈手机的付款密码,用妈妈手机看直播时私自给主播打赏6万元,妈妈发现后能追回打赏吗?
答:要求退回打赏有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145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非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即小明妈妈不追认有效的前提下,打赏可以要求主播返还。
2.问:小明尚年幼,家人因为新冠被隔离,谁来负责照顾他?
答: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3.问:小张遇一儿童落水,跳水救人时造成儿童皮肤挫伤,小张需要赔偿吗?
答:不需要。
《民法典》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4.问:小张在小区中散步,居民楼落下一块玻璃将小张划伤,物业有责任吗?
答:如果物业未采取必要的安保措施,应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有义务采取必要的安保措施杜绝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应承担侵权责任。
5.问:小张参加了单位组织的篮球比赛,比赛中和对方发生了合理冲撞而导致骨折,可以向对方请求赔偿吗?
答:若对方非故意且无重大过失,不得请求赔偿。
《民法典》第1176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6.问:小张在饭店吃饭,服务员将他人点的菜误端给了给他,小张明知上错菜仍吃了,饭店可否让小张付钱?
答:可以,小张属于不当得利。
《民法典》第987条规定,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7.问:网购包裹快递途中、签收前被毁损的风险谁承担?快递还是卖家?
答:卖家。
《民法典》第604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8.问:小明自幼由爷爷抚养,7岁时将爷爷送给他的手风琴卖给了二手店,其爷爷能要求退回吗?
答:可以。
《民法典》第20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9.问:小张租房期间,房东把房子卖了,小张与房东的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答:有效。
《民法典》第725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10.小兰明知自己不能生育,但隐瞒真实病情并嫁给了小张,小张发现后可以申请离婚吗?
答:可以
《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11.问:一些乘客出现“霸座”、拒不配合安检、“买短乘长”等行为怎么办?
答:按座号坐好、拒绝运输、加收票款!
《民法典》第815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12.问:父亲因车祸不幸身亡,遗腹子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吗?
答:有。
《民法典》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1155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3.问:“女婿不养岳父母”、“儿媳不养公婆”合法吗?
答:合法。
《民法典》中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但“成年子女”的范围包括有血缘关系的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子女(养子养女、继子继女),而“女婿”、“儿媳”既不属于血缘关系子女,也不属于抚养关系子女,因此女婿不在赡养岳父母的范围之内,也就不违法。
14.问:家庭主妇不上班,自己的父母生了病可以对丈夫收入用于支付父母治疗费用吗?
答:可以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同时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5.问:女婿不养老对岳父母财产有继承权吗?
答:没有
《民法典》第1129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则享有第一顺位继承的权利”!换句话说“女婿不养老,则对岳父母财产无权继承”!
《民法典》涵盖出生上学、恋爱结婚到买房买车、生儿育女再到晚年生活、家庭财产等方方面面,事无巨细。生效后掀起了一股全民学法普法热潮,床头放一本,没事常翻翻,有益无害,社交必备!
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