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家事代理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代理制度,它赋予夫妻一方在日常生活中处理家庭事务的广泛代理权。但并不是所有家庭事务都可以由一方单独决定。在行使日常家事代理权时,也要遵守一些限制,接下来就让律零网的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日常家事代理权有哪些限制条件?
日常家事代理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代理制度,它赋予夫妻一方在日常生活中处理家庭事务的广泛代理权。但并不是所有家庭事务都可以由一方单独决定。在行使日常家事代理权时,应当遵守以下限制:
一、不得超越代理权的范围;
二、不得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三、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不得损害家庭成员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日常家务代理权的撤销条件有哪些?
撤销日常家事代理权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撤销日常家事代理权必须由一方提出申请,并经过法院审查决定。
(2)申请撤销日常家事代理权必须有理有据,如一方发现另一方滥用权力损害其利益、从事违法行为等,提出撤销代理权的申请。
(3)撤销日常家事代理权必须经过法院审查决定,法院认为申请有理有据,可以撤销另一方的日常家事代理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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