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热患者,门诊输液死亡谁应该负责?

烟雨任平生法律百科 2023-09-15 23:38:24 391阅读 举报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同时,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风险保障机制,通过购买医疗责任险等方式,降低因医疗行为而产生的风险和损失,维护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那么低热患者在门诊输液死亡谁应该负责?律零法务整理了相关资料,接下来就让律零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低热患者,门诊输液死亡谁应该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而言,如果低热患者是在门诊输液过程中死亡的,那么医疗机构应该对患者的损害后果负责。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过错行为,比如药物使用不当、治疗不及时等,那么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如果患者是因为自身原因导致病情加重而死亡的,比如患者本身有基础疾病、身体状况较差等原因,那么医疗机构可能不需要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总之,对于低热患者门诊输液死亡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医疗机构的责任范围。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打疫苗出现医疗事故如何处理?

  如果打疫苗出现医疗事故,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法律条文和具体措施:

  1、及时报警:如果发现打疫苗出现医疗事故,应该立即拨打当地的急救电话或报警,让医护人员前来处理。

  2、就医治疗:在等待医护人员到来的同时,应该尽快将患者送往医院进行紧急救治,并保留好相关的医疗记录和证据。

  3、保存证据:在就医过程中,应该尽可能地收集相关证据,例如病历、诊断证明书等,以便后续的维权和索赔工作。

  4、向当地卫生部门投诉:如果认为医疗机构存在违规行为或者没有按照规范操作,可以向当地卫生部门投诉,要求其介入调查和处理。

  5、寻求法律援助:如果需要法律援助,可以联系律师咨询并获得帮助。

  总之,对于打疫苗出现的医疗事故,应该及时采取行动,保护患者的权益和利益。同时,也应该加强监管和管理,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五十六条

  国家实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制度。实施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接种后出现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器官组织损伤等损害,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不能排除的,应当给予补偿。补偿范围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接种免疫规划疫苗所需的补偿费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在预防接种经费中安排;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所需的补偿费用,由相关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承担。国家鼓励通过商业保险等多种形式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受种者予以补偿。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应当及时、便民、合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范围、标准、程序由国务院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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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烟雨任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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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评论
不坠青云
1楼 · 2023-09-15 23:46:24

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