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沽酒待人歸法律法规 2025-06-11 06:25:34 470阅读 举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法释〔2001〕16号

  (2001年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76次会议通过 2001年5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公布 自2001年5月26日起施行)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沪高法〔2000〕117号《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定性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此复。

版权声明:
作者:沽酒待人歸
链接:https://www.law00.com/p/12142.html
来源:法律法规
本文由本站用户发布,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内容仅供参考,阅读前请先查看【免责声明】考试集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若此文章存在违规行为,您可以点击 “举报”


登录 后发表评论
1条评论

如果别人借您钱,您一定要他出借据,而且借款数额一定要大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