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聘请律师为被告辩护是一项重要权利。然而,有些人误以为只有直系亲属才能为被告委托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委托律师不一定要直系亲属。
1、若为民事诉讼,只能由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律师。
2、如为刑事诉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可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律师。
3、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简单地说,亲属代为委托的必须是近亲属,而刑事诉讼法中的近亲属范围是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告知可以采取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口头告知的,应当制作笔录,由被告知人签名;书面告知的,应当将送达回执入卷;无法告知的,应当记录在案。
被害人有法定代理人的,应当告知其法定代理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应当告知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为二人以上的,可以只告知其中一人,告知时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三、六项列举的顺序择先进行。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参照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和本规则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什么条件下可以获得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