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财产继承起诉状
监护关系成立后,得因法定缘由而终止。民法典第三十九规定了四种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包括1、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3、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4、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第4项为兜底性条款,对于法条未能列举的情形进行兜底。赋予人民法院在实践中,实际情况综合判断,通过一定的裁量权力,确定监护关系是否终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三十九条
二、夫妻财产继承分割诉状
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这也就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目前我国并未出台全国性适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一般系由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公安部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事故发生时的行为进行具体分析判断,如是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或者过错、是否存在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行为等,将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以及无责任。
三、夫妻共同财产继承的诉状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四、婚前财产公证未过户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2]《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五、"夫妻共有财产一方死亡,另一方是否继承必须继承公证?"
遗产公证并不是必要的,通常只有需要过户的遗产是必须经过继承公证的,其他的遗产,只要各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公证。不过继承公证可以预防继承纠纷、减少诉讼,维护财产关系和家庭关系的稳定。【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2]《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3]《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六、"如何撰写继承权诉讼状"
一、原告: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单位 原籍 现住址 身份证号被告: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单位 原籍 现住址 身份证号 二、诉讼请求1、依法分割被继承人 的遗产;2、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所有诉讼费用。三、事实和理由被继承人 于 年 月 日死亡,原告系被继承人的 .被继承人死后留有银行存款 6万元。被继承人相继去世,该财产依法应由原告和被告继承,又因一 直未对该财产进行分割,该财产依法应属原告和被告共同共有。但 被告却主张继承 5万元,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现原告与被告就该财产分割一事产生纠纷,故依法诉至贵院, 请求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此 致白塔区人民法院具状人年 月 日上诉就是被继承人债权继承起诉状 ,希望能够帮到你。
七、继承公证后,房屋归属谁?
《婚姻法》第17条限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有所有。”该条的限定,联盟上面对财产的相关界定,下列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在婚姻期间,夫妻两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获到的财产,属两方共有财产。如夫妻一方或两方所继承的其离世爸妈的遗产,又如结婚时一方或两方受赠的礼金、礼物。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愿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为夫妻两方的共有财产。
引用法规
[1]《婚姻法》 第17条
八、闺女婚后获得房屋,是继承还是赠予?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得到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贴费等花费; (三)遗愿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九、夫妻一方去世后,另一方继承共同财产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是否需要进行公证?
您好,需要办理继承公证
十、夫妻一方去世,共有财产继承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夫妻共有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有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发生限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有所有1、薪水、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两方的薪水、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两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两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两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获到,而不是对财产的事实上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无事实上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有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限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有所有的财产
十一、"女方有继承权吗?"
你好!从你的表述中我需要得到两个确切信息才能给予相对应的正确回复1、现在是否已经领取离婚证,
2、你老公公司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属于合伙企业。
十二、婚前财产和婚前债务是独立的,婚姻存续期间的收入是否享有遗产继承权?
没有特别约定的。婚前财产和婚前债务个人承担。遗产,个人认为是一方婚前的个人收入。
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在学校、精神病院受到损害,由谁承担民事责任?